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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道教协会专题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
责任编辑:  文章来源:宗一处、市道协  发布时间:2026-08-07 15:45  阅读次数:显示稿件总访问量

8月5日,南京市道教协会组织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专题学习,市道协理事及洞玄观教职人员参加。

会上,市道教协会组织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,孙敏财会长深入解读涉宗教条款,此次学习有效强化了教职人员的法治意识与责任担当。

下一步,市道协将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,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,结合各级工作部署,深化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,重点推进以下三个方面工作:

一是深化法治教育。将法律纳入日常学习,依托“国家安全宣传日”“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”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”等载体,引导道教教职人员、信教群众不断增进“五个认同”,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、历史观、民族观、文化观、宗教观,增强国家意识、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。

二是规范团体管理。以法治化、清单化、标准化、信息化“四化”治理模式为抓手,健全宫观长效管理机制,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日常管理,从严规范言行,确保道教事务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运行。

三是推进道教实践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深入挖掘道教经典中契合时代精神的教义阐释,将法治学习与我国道教中国化南京新实践紧密结合,为促进民族和睦、宗教和顺、社会和谐贡献道教界力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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