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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:    01294755X/2018-00018 信息分类:    综合政务 / 机构设置 / 其他
发布机构:    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生成日期:    2024-08-12
生效日期:     废止日期:    
信息名称:    南京市民宗局机构设置
文  号:     关 键 词:    机构 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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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民宗局机构设置

(一)办公室(人事教育处)。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后勤管理工作,承担机要、档案、财务、政务公开、信息化建设、安全保密工作,管理有关民族宗教专项经费;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、机关离退休干部、人员培训、对外交流工作;承担信访、人大建议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;牵头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督查整改的综合协调及跨区域、跨部门民族宗教事务的统筹协调、突发问题的应急处置协调、反恐及安全维稳综合协调等工作。

(二)政策法规处(行政审批服务处)。起草全市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,拟订相关政策措施,组织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;牵头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专项规划,负责涉及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、综合统计等工作;负责行政审批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;承担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、两法衔接工作;负责“12345”政务热线办理、信用体系建设、网络安全工作;负责全市民宗领域对外宣传和调研工作;负责对局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清理。

(三)民族一处。牵头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、创建和表彰等工作;研究提出民族方面政策建议,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;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;承担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;参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和扶贫工作;承办重大民族文化、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;参与协调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合作、对口支援工作。

(四)宗教一处。承担佛教、道教、民间信仰等事务管理工作;联系佛教、道教界人士;指导全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佛教、道教、民间信仰等事务进行管理;指导佛教、道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;负责联系金陵刻经处相关工作;负责联系中国佛学院栖霞山分院、江苏尼众佛学院相关工作;负责在宁境外人员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工作;负责审查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款项和宗教宣传品工作。

(五)宗教二处。承担天主教、基督教和基督教青年会(女青年会)事务管理工作;联系天主教、基督教界和基督教青年会(女青年会)代表人士;指导全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天主教、基督教和基督教青年会(女青年会)事务进行管理;指导天主教团体、基督教团体和基督教青年会(女青年会)依法依章开展工作;负责在宁境外人员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工作;负责审查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款项和宗教宣传品工作;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。

(六)宗教三处(民族二处)。承担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;联系伊斯兰教界人士;指导全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伊斯兰教事务进行管理;指导伊斯兰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;服务管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;协助建立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、应急响应机制;开展防范宗教极端势力和反恐工作;负责清真食品管理相关工作;负责在宁境外人员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工作;负责审查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款项和宗教宣传品工作。

机关党总支。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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