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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?
责任编辑:  文章来源:政法处  发布时间:2019-09-02 18:08  阅读次数:显示稿件总访问量

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,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,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。未取得或者已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,不得以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从事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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